屠宰稅
屠宰稅歷史悠久,自清末即開辦,所得經費用以辦理教育。民國32年完成立法,課徵對象為豬、牛、羊、馬、騾等牲畜,因當時生活普遍貧困,能吃到這些肉品,可說是極為奢侈,故針對上列家畜開徵。中央政府遷臺後,依臺灣實際情形調整,針對豬、牛、羊開徵屠宰稅。
屠宰人在屠宰前,須向當地稽徵機關報明牲畜種類、頭數及屠宰時間等資料;完稅後,把稅單交由屠宰場,並由獸醫檢驗合格,才准入場屠宰;屠宰後由管理員在屠體蓋上衛生合格與完稅章戳,並將稅單銷印,發還屠宰人,才能進行銷售。
屠宰小撇步
屠宰稅主要係以豬隻為大宗,為防杜私宰,須於豬體上蓋用稅印及騎縫章。屠宰管理員負責保管屠宰稅驗印密碼本,於豬隻宰殺前開啟密碼,將密碼加入屠宰稅戳記上用印,稅單摺半置於豬屁股上蓋用密碼騎縫章,並於豬屁股上書寫稅單最後3碼數字後,以便核對。
屠宰管理員除於屠宰場中管理屠宰事宜,並須至市場查驗私宰,若查有私宰情形則須處以10倍罰鍰。以豬隻為例,每隻稅額為545元,如查獲私宰之情事,則處罰鍰5,450元。
屠宰稅驗印密碼本
驗印密碼係為杜絕私宰,由財政廳及各地稅捐稽徵機關合編而成,每月一本,編訂每日之驗印密碼,由屠宰管理員負責保管驗印密碼本(政風室不定期抽查屠宰管理員是否有洩密情形),於每日宰殺家畜前幾分鐘方得開啟,並將當日密碼蓋用於屠體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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