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宜蘭縣免徵房屋稅之住家房屋現值為新臺幣10萬3,000元以下,並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 (發佈日期110年8月27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授財稅產字第1100114687號
主旨:公告宜蘭縣免徵房屋稅之住家房屋現值為新臺幣10萬3,000元以下,並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
依據:
一、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
二、財政部「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第16點規定。
公告事項:宜蘭縣110年7月1日起適用免徵房屋稅之住家房屋現值為新臺幣10萬3,000元以下。
附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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