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專法」已成為當代法治先進國家立法潮流,為接軌國際,並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105年12月9日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同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並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 制定重點如下:

  • 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 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 公平合理課稅
  • 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
  • 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職務

  • 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 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 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 每年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之工作成果
姓名性別職稱連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地址任期
蔡玉娩主任
納保官
(03)9325101轉201
(03)9320653taxt201@mail.e-land.gov.tw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總局)115.1.1~116.12.31
黃彗蘭納保官
(03)9325101轉300
(03)9320653taxt201@mail.e-land.gov.tw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總局)115.1.1~116.12.31
張慧菁納保官
(03)9325101轉206
(03)9320653taxt201@mail.e-land.gov.tw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總局)115.1.1~116.12.31
張雅鳳納保官
(03)9325101轉108
(03)9320653taxt201@mail.e-land.gov.tw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總局)115.1.1~116.12.31
康素華納保官
(03)9542226轉500
(03)9575140taxt201@mail.e-land.gov.tw羅東鎮興東路32號(羅東分局)115.1.1~116.12.31
吳昱緯納保官
(03)9325101轉133
(03)9320653taxt201@mail.e-land.gov.tw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總局)115.1.1~116.12.31
黃嵩鐔納保官
(03)9325101轉179
(03)9320653taxt201@mail.e-land.gov.tw宜蘭市中山路2段165號(總局)115.1.1~116.12.31
設置情形
納保官
設置人數
職等
稅務工作年資
9職等以上
8職等
20年以上 
15年以上未滿20年
10年以上未滿15年
第五屆(115-116年)納保官之設置情形  (單位:人)
主任納保官
110100
納保官
615420



稅務專業
會計專業
法律專業
稅務及會計專業
稅務及行政救濟專業
會計及法律專業
稅務、會計及法律專業
納保官專業背景(單位:人)
主任納保官
0
0
0
0
10
0
納保官
40
0
0
20
0



受理
辦結
未辦結
上期受理
本期受理
合計
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辦結情形統計表(單位:件)
稅捐爭議溝通協調案件
-7761
申訴與陳情案件
-0000
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案件
-0
000
合計
-7761

【註】本期統計期間為115年第1季統計(115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