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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失竊

車輛失竊
稅別 使用牌照稅
辦理事項 車輛失竊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手續
說明
  1. 向警察機關報案。
  2. 檢具車輛失竊證明單向監理機關辦理牌照註銷手續。
  3. 事後車輛尋獲,須向監理機關辦理重領牌照手續,並恢復課稅。
  4. 當年度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失竊前一日,如果已經繳納全年期稅額者,可申請退還尚未使用期間之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