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支付繳稅
壹、臨櫃
一、適用稅目別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及特別稅。(限宜蘭縣)
二、適用期間
不限開徵期間,逾期及延期案件均收,全年度經常性辦理。
三、繳納地點
持繳款書及行動支付工具,至以下地點繳納
- 宜蘭總局經收稅款處。
- 羅東分局全功能服務櫃臺。
- 宜蘭監理站地方稅服務櫃臺。
四、手續費
選取信用卡繳稅者,相關費用依各信用卡發卡公司規定。
五、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項
- 目前提供已綁定信用卡(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或台灣Pay)手機感應繳稅。
- 宜蘭總局提供電子票證(愛金卡、一卡通)及電子支付(Line Pay Money、街口支付、icash pay)繳稅。
- 刷卡人需為卡片所有人,所持信用卡為參加「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之發卡機構方得使用。
- 金額上限視個人卡片額度而定。
- 持卡人與發卡機構提供之各項優惠等約定事項(例如:適用紅利點數等),請洽發卡機構。
- 如需繳納證明,申請方式如下:
(1)請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e-tax-document)申請並取得繳納證明。
(2)請至本局網站網路e櫃檯-申辦及下載項下申辦或臨櫃至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申請。
貳、網際網路(非臨櫃)
一、適用稅目別
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各稅違章罰鍰。
二、適用期間
各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惟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逾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
三、支付方式
- 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持智慧型手機下載「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
- 行動支付App下載、繳稅步驟說明(另開新視窗)。
四、手續費
選取信用卡繳稅者,相關費用依各信用卡發卡公司規定。
五、注意事項:
- 該筆稅款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 選取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繳納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 如需繳納證明,申請方式如下:
(1)請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e-tax-document)申請並取得繳納證明。
(2)請至本局網站網路e櫃檯-申辦及下載項下申辦或臨櫃至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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