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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必知案例

案件分析處理情形
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開給民眾之醫療費用收據,應否貼用印花稅票?如須貼用應由何人負責貼花? 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之醫療院所按千分之4稅率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參考法規:印花稅法第5、7條
納稅人申報所得稅時,檢附的租賃合約或不動產買賣合約,是否應貼用印花稅票? 房屋租賃合約及未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之不動產買賣合約(即俗稱私契)並非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如收款人(即房東或賣方)在契約書上註記簽收款項,並未另立收據,則該契約書已具有銀錢收據性質,應由受款人於收款時按收取款項金額千分之4貼用印花稅票。
參考法規:印花稅法第5、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