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財產稅科及羅東分局
申辦相關規定:
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線上申請: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房屋稅>申請房屋設籍
應備證件:
一、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營利事業組織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以下文件:
(一)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二)負責人或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未領使用執照者,請檢附建造執照影本。
四、平面圖及立(側)面圖影本。
五、地下室及共同使用部分協議書正本。
六、未領建造執照或完工證明之房屋,請另附未辦保存登記(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申請設立房屋稅籍承諾書正本及其他有關文件。
七、若為鋼鐵造房屋,請檢附鋼鐵規格資料(如未檢附資料者,核實認定)。
八、若裝設電梯,請附電梯工程合約書影本。
九、其他有關文件。
※臨櫃申請:
一、處理期限:15天
二、收件單位:財產稅科、企劃服務科及羅東分局
三、應備證件: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二)代理人:
1.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授權書或委任書
(三)營利事業組織或其他組織者,應檢附以下文件:
1.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或其主管機關核准成立之證照(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2.負責人或代表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未領使用執照者,請檢附建造執照影本。
(五)地下室及共同使用部分協議書正本。
(六)未領建造執照或完工證明之房屋,請另附未辦保存登記(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申請設立房屋稅籍承諾書正本及其他有關文件。
(七)若為鋼鐵造房屋,請檢附鋼鐵規格資料(如未檢附資料者,核實認定)。
(八)若裝設電梯,請附電梯工程合約書影本。
(九)如產權未區分者應附分配協議書
(十)如為無照違章建築房屋,應由房屋所有人出具承諾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十一)如有公共設施者,請附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公共設施分攤協議書正本
(十二)其他有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