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企劃服務科
申辦相關規定:
一、線上申請涉個人權益,納稅義務人請以本人帳戶申請,如欲以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帳戶扣款,請以紙本提出申請
二、僅限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稅目,請於開徵前2個月申辦,未於2個月前申辦者,自次期起適用。
三、各稅款繳納期間之截止日為轉帳扣款日。
四、本約定書所列納稅義務人之應納稅款,倘因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繳稅時,該項稅款納稅義務人同意自行繳納。若連續三次發生存款不足情事,經稅捐稽徵機關通知撤銷本約定時,得免經本人同意逕行撤銷。
五、因財政部作業規定修正,稅捐稽徵機關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歡迎民眾利用申辦委託轉帳繳納通知及證明,以電子方式(E-mail)傳送服務。
線上申請:
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稅務行政>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申請
二、宜蘭縣政府e櫃臺:
宜蘭縣政府e櫃臺首頁>線上申辦>局處單位>財政稅務局>承辦單位/機關分類:企劃服務>申請、變更、終止委託轉帳代繳(領)稅費
應備證件:
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外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等插入讀卡機登入後申請。
二、宜蘭縣政府e櫃臺:
以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登入後申請。
※臨櫃申請:
一、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二、收件單位:企劃服務科、羅東分局
三、應備證件:
(一)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二)存款人印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