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須知:
受理單位:法務科
線上申請:
本局線上申辦:
本局首頁>網路e櫃檯>線上申辦>欠稅救濟>塗銷禁止處分申請
應備證件:
一、本人申請:
(一)自然人:本人國民身分證。
(二)營利事業等組織: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負責人國民身分證。
二、非本人申請:
(一)代理人: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及授權書。
(二)繼承人:繼承人國民身分證、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之證明文件影本(如除戶戶口名簿或死亡證明等)。
三、繳款書收據正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臨櫃申請:
一、處理期限:6天
二、收件單位:法務科
三、應備證件:
(一)本人申請:
1.自然人:本人國民身分證。
2.營利事業等組織: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負責人國民身分證。
(二)非本人申請:
1.代理人: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及授權書。
2.繼承人:繼承人國民身分證、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死亡之證明文件影本(如除戶戶口名簿或死亡證明等)。
(三)繳款書收據正本或其他證明文件。